关于下达中国康复医学会202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
现将“中国康复医学会202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下达你们,请认真执行,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按照学术活动计划和《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确保会议层次、规模和质量达到预期效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会议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会议进行相关调整的,须提前上报学会批准。
二、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原则上应提前两个月将会议正式通知和实施方案上报学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学会分支机构积极与会议举办地省级康复医学会联系,协同做好会议筹备与实施。
三、学术活动结束后,组织单位于一周内将会议新闻通讯稿报送学会,学会将择优在官网、官微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总结报表》及相关图片图像等材料于15日内报送学会。学术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分支机构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会议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学会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应提前30天报学会财务部审核,经学会领导批准后实施。会议结束后45日内上报经费决算。学术活动注册、冠名、赞助、广告、展览等经费收入均须纳入学会账户统一管理,按现行财务管理办法归属相关单位。学术活动劳务费支出按照学会规定标准执行,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学术活动如需会务公司提供服务,所选的会议服务机构须从学会会议服务商库中遴选,特殊情况报学会提前审批。
联 系 人:
杨 毅 13521456941 (会议)
安怡宁 15175291909 (会议)
刘美彤 18310834939 (财务)
联系电话:
010-64210670转620、622(会议)、617(财务)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308室
电子邮箱:
xueshubu@carm.org.cn
附件1.中国康复医学会202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